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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股权结构   |   历次分红情况   |   股利分配政策  

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

单位:股

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(%) 质押/冻结/标记的股份数量
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(5) 国家 A股 286,807,989 124,004,660,940 34.79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 A股 - 110,984,806,678 31.14
香港中央结算(代理人)有限公司(6) 境外法人 H股 -1,215,755 86,144,120,606 24.17 未知
社保基金会(7) 国家 A股 - 12,331,645,186 3.46
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A股 - 2,416,131,540 0.68
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(8) 境外法人 A股 353,764,334 2,253,843,255 0.63
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A股 - 1,013,921,700 0.28
中国工商银行-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9) 其他 A股 127,033,942 427,259,195 0.12
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-万能 其他 A股 321,384,187 372,432,300 0.10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10) 其他 A股 118,415,100 261,775,057 0.07

  注:(1)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。
  (2)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。
  (3)香港中央结算(代理人)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。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。除此之外,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。
  (4)除香港中央结算(代理人)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,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。
  (5)根据本行发布的日期为2023年10月11日的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》,汇金公司拟自增持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份,截至业绩披露日前一个月末(2024年2月29日),汇金公司自增持之日起已累计增持本行A股286,807,989股,约占本行总股本的0.08%。
  (6)香港中央结算(代理人)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,代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,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社保基金会、Temasek Holdings (Private) Limited持有本行的H股。
  (7)根据《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》(财资〔2019〕49号),2019年12月,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,331,645,186股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7〕49号)有关规定,社保基金会对本次划转股份,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,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。报告期末,根据社保基金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,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6,836,411,180股,A股和H股共计19,168,056,366股,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.38%。
  (8)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,代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,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(沪股通股票)。
  (9)“中国工商银行-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”是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[2004]196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,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,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。
  (10)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-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”是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[2012]392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,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,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