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编号:银保监罚决字〔2022〕11号
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主要违法违规事实:中国工商银行监管标准化数据(EAST)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:
一、抵押物价值EAST数据存在偏差
二、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EAST数据
三、未报送公募基金投资业务EAST数据
四、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EAST数据
五、漏报保函业务EAST数据
六、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
七、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
八、EAST系统《表外授信业务》表错报
九、EAST系统《对公信贷业务借据》表错报
十、EAST系统《对公信贷分户账》表漏报
十一、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
十二、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
行政处罚决定:罚款合计360万元
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: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:2022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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